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8日裁定受理上海得亨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8日指定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得亨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素君;联系电话:13032195759;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5楼汇业律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