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启欣达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指定上海同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启欣达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韩律师;联系电话:15021501627;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28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