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5日裁定受理上海瑞华(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8日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瑞华(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夏唐治世;联系电话:15168298849;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25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