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德本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德本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辰;联系电话:13661915051;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德本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德本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辰;联系电话:13661915051;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