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5日裁定受理高诚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高诚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徐桐;联系电话:13701997783;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