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丸户制衣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6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丸户制衣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佳乐;联系电话:15001829307;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