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兴华船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0日指定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兴华船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史一飞;联系电话:13585829959;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5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兴华船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0日指定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兴华船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史一飞;联系电话:13585829959;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5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