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青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指定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青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吴慧霞;联系电话:19121255435;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秀路28弄莘庄中心3号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青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指定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青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吴慧霞;联系电话:19121255435;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秀路28弄莘庄中心3号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