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9日裁定受理上海茗沃建筑装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3日指定郝朝晖(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茗沃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18321089722;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33号新上海城市广场1805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