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旺泰实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3日指定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旺泰实业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18701988581;联系地址: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旺泰实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3日指定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旺泰实业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18701988581;联系地址: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