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青溪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4日指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青溪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琦;联系电话:1891867602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9楼DEF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青溪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4日指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青溪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琦;联系电话:1891867602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9楼DEF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