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日裁定受理上海锴创电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4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锴创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管建华;联系电话:13795382006;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长峰中心)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日裁定受理上海锴创电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4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锴创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管建华;联系电话:13795382006;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长峰中心)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