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祥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2日指定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祥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孟德;联系电话:1881820874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61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祥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2日指定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祥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孟德;联系电话:1881820874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61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