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3日裁定受理超明洗涤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5日指定上海迪一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超明洗涤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沈紫华;联系电话:13918850912;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五莲路1717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