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高桥电解锰厂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高桥电解锰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元祺;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高桥电解锰厂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高桥电解锰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元祺;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