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3日裁定受理上海久宁工位器具厂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7日指定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久宁工位器具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赵磊;联系电话:13122568766;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3日裁定受理上海久宁工位器具厂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7日指定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久宁工位器具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赵磊;联系电话:13122568766;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