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大喇叭广告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1日指定上海迪一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大喇叭广告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蒋倩;联系电话:1590172915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莲路1717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