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受理国药(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日指定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国药(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15221591571;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