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职工异地购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住建部于近期出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
《通知》发布以后,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在外地购房贷款的职工咨询和要求开具本市缴存证明的需求日渐增多。市公积金中心在全市17个公积金业务网点均可以接受职工因异地贷款、账户转移等原因申请办理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使用证明的业务,职工如有需要可以前往办理。同时,市公积金中心还在研究优化流程和系统开发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
具体办理网点和其他需要咨询事项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或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热忱欢迎广大职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0日
办理网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