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新要求,顺应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近期制订出台了《关于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15年9月24日起实施。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新要求,顺应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近期制订出台了《关于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15年9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