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效率,方便单位准确、及时、足不出户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3月20日起试行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是指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人行支付结算系统”)和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基础上, 由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行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接收公积金中心发出的资金划拨指令,通过人行支付结算系统完成从单位基本账户或其他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主动扣划转单位公积金资金,从而实现单位在建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能够跨行支付汇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通过市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跨行支付的单位须首先与其基本账户或其他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定《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委托协议》,并由该开户行在人民银行开通该项业务功能。单位在完成上述签约和授权手续后,至建行柜面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授权书,授权生效并网上业务开通权限后,单位可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的开通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和网上支付;归集行和他行支付;主动和委托支付的多元化缴交渠道,满足不同规模、不同性质单位需求,为缴存单位提供更迅速、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