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江湾尚景园和上海晶城晶华坊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符合条件的专业估价机构作出的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结果,并遵循“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定价原则,对新江湾尚景园和上海晶城晶华坊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度的租赁价格进行调整,每套住房2015年度的租赁价格详见附表。经计算,新江湾尚景园整体平均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1.45元调整为42.5元,上海晶城晶华坊整体平均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2.36元调整为32.73元。上述价格执行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对在此期间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按上述租赁价格计算租金和押金;对2015年4月1日前已生效的租赁合同,合同期内租赁价格不作调整。

 

附件一:新江湾尚景园2015年度租赁价格分户明细表

附件二:上海晶城晶华坊2015年度租赁价格分户明细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