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

(2012年度)

    2012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平稳有序,归集额、缴存人数、提取额等各项业务指标稳步增长,“投贷结合”,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住房公积金归集。2012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556.44亿元,同比增长19.06%。其中,住房公积金427.94亿元,占77%;补充公积金128.50亿元,占23%。截至2012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3548亿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截至2012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3.58万个,比上年同期增加1.86万个,增幅15.87%;缴存职工487.5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7.40万人,增幅8.31%。

    ——住房公积金提取。201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合计282.30亿元,同比增长17.42%。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212.98亿元,同比增长14.49%;退休等销户提取69.32亿元,同比增长27.47%。截至2012年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940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55%。

    ——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2012年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金额410.38亿元,同比增长54.83%;发放户数11.18万户,同比增长52.52%。其中,发放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个贷41.10亿元,1.63万户。截至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为1420.50亿元,比年初增加217.39亿元;已累计向167.53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008.67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52亿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逾期率为0.090‰,比上年同期低3.26%。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12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7.22亿元,业务支出41.9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5.27亿元,同比增长154.66%。

    二、2012年上海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1、缴存单位、缴存人数、归集额再创新高,中小企业缴存单位占比大幅上升。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中之重。2012年,市公积金中心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积极推动缴存人数和归集额的较快增长。一是加强宣传,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度。通过针对新设立单位和未正常缴存单位的宣传、制作住房公积金公益短片在大众传媒上播放等手段,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二是以实施《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为契机,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提高单位和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制意识;三是通过增加缴存方式和网点、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缴交、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多管齐下,推动了新开户单位数、缴存人数和归集额的较快增长。据统计,全年新开户单位达2.9万户,同比增长30%;新增缴存人数65.5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556.44亿元,同比增长19.06%。缴存单位数、缴存人数和归集额再创历史新高。近五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数和归集额变动情况见下图:

      

    进一步分析发现,在2012年缴存企业中,民营企业缴存人数增幅最高,达到27.3%,其次是三资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增幅分别为6.5%、6.4%、2.8%。2012年不同所有制企业缴存人数增幅见下图:

    在2012年新增的缴存企业中,中小企业占比日趋上升。其中,1-5人的企业占比70.6%、1-10人的占比84.5%,均同比上升约2个百分点。而50人以上的企业仅占新增缴存企业的2.3%。2012年新增缴存企业中各种规模企业的占比情况见下图:

    上述缴存人数的增长和结构变化客观地反映了上海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推动下,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中小企业日益增多的趋势。

    2、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渠道日趋多样,提取使用结构发生变化。

    2012年,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较快增长,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1个百分点,达到17.42%。和近五年的提取额增幅相比,处于较高水平。下图为2008-2012年提取额增长率:

    提取额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销户类提取增长较快。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增长14.49%,销户类提取额增长27.47%。在住房消费类提取中,除了冲还贷提取额增长外,新的提取使用政策也助推了提取额的增长。2012年本市先后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非合作商业银行借款人按月提取还贷等使用政策,加之前年推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贷前提取政策等,2012年,约有1.6万人次按新政策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5亿元,超过了历年同类提取的规模。

    销户类提取主要是离退休提取和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提取两类,两者之和一直占销户类提取额的94%。其中劳动关系迁出本市提取近几年增长较快,2012年的同比增幅为43.4%,比离退休提取额增幅高约18个百分点。由于连续几年劳动关系迁出本市提取增幅较快,其在提取额中的所占比重由3%上升到9%,相比之下,离退休提取所占比重较上年下降,这也反映了本市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变化。

    3、刚性需求带动住房公积金个贷增长,对购买共有产权房贷款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2年,在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本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相对稳定;央行年内两次降息,商业银行的个人购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双双下降,贷款成本降低。价格的相对稳定和较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了住房需求的释放。据市统计局资料,上海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从8月开始环比增长,1-12月全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592.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1%。受本市商品住宅销售量增长影响,2012年住房公积金普通商品房(除共有产权保障房外)个贷发放369.28亿元,同比增长41%。8月份住房公积金普通商品房个贷发放达到全年最高规模,为46.4亿元;下半年发放额在高位小幅波动,全年的月均发放额为30.77亿元。

    2012年本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与住房公积金普通商品房个贷发放情况见下图:

    除市场化的刚性住房需求外,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个贷的大幅增长也是推动2012年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增长的重要原因。2012年共向共有产权保障房三个批次发放了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1.10亿元,是2011年全市共有产权保障房个贷额3.18亿元的12.9倍;发放户数1.63万户占全市已签约申购家庭的55%。对三个批次申购家庭的户均贷款额分别为24.9万元、25.5万元、27.4万元。户均贷款额的逐批提高反映了住房公积金个贷对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家庭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4、“投贷结合”,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2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市公积金中心分别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公租房,利用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形成了“投贷结合”的良好局面,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投资公租房方面,整体收购新江湾城“尚景园”2200套公租房后,2012年初完成室内装修并正式向社会招租。截至2012年底,已有1581户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办理了签约手续,出租率达71.9%。2012年内,市公积金中心再次利用增值收益收购了上海晶城“晶华坊”公租房项目。晶华坊共有各类房型住宅建筑面积11.67万平方米(1680套)。目前晶华坊公租房已进入装修阶段。尚景园和晶华坊两个公租房项目的成功收购标志着上海在探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

    在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2011年本市成为利用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首批试点城市的基础上,2012年本市申报的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三部委批准,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规模。第二批项目包括两个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房)项目、三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和八个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总规模113.62亿元。截至2012年底,已按项目建设进度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0.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

    5受存贷款利率调整等影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增加。

    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2012年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顺差加大,增值收益较快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央行降息的影响。2012年6、7月央行两次下调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也随之降低。由于降息后存贷款利率的生效时差和息差效应,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支出相对减少。二是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影响。按照相关规定,利用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利率可按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个贷利率上浮10%。2012年共发放项目贷款23.8亿元,相应增加了利息收入。三是存款利率上浮影响。2012年6月央行发布调整利率决定时规定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协调金融机构按浮动上限调整存款利率,存款利息收入因此有所增加。

    三、2013年关注的重点

    2013年是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的转型发展。

    1、努力开创扩覆新局面,实现缴存人数、归集金额的较快增长。

    2013年,要以“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束缚,破解好流动性强企业职工、进城务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难题,努力开创扩覆新局面。同时还将继续加大社会宣传、行政执法力度,采取多种便民服务措施,促进缴存人数、归集金额的较快增长。

    2、积极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市公积金中心将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促进合理的住房消费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在确保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逐步放宽提取使用政策,做到依法合规、便民利民,促进消费。

    3、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支持自住改善型住房需求。

    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以自住、改善为目的的住房消费需求。继续发挥资金优势,安排适度的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贷后管理,杜绝风险隐患。此外,还将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公租房力度,为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提供更多、更适居的公共租赁房。

    4、继续完善各种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不断推出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加快住房公积金“一门式”窗口服务的建设速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缴存人。同时积极践行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承诺,2013年将适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的提高。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