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放管服” 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便利度的通知

沪公积金〔2020〕108号

 

各区管理部、受托银行网点、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便利度,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认证方式

  企业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人员变更等业务时,可以通过使用原有的公积金专用证书、法人一证通登录操作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外,还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进行线上公积金业务办理,满足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办事需求。

  二、单位为再招聘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纳入“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

  企业在注册登记时,可通过上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http:// yct.sh.gov.cn)同步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可以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若企业再招聘职工的,仍可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办事效率。

  三、新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方式及渠道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在基数调整期间,可登陆上海公积金网(www.shgjj.com)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2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也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

  四、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材料免交

  企业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可通过“扫码亮证”,即提交电子证照的方式实现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材料“免于提交”。通过共享相关部门的数据,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验,进一步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便利。

  五、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纳入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办理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功能在“一网通办”总门户已正式发布。通过退休“一件事”功能,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参保等事项时,均可以实现“一件事、零次跑,网上一次办”。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接入“一网通办”

  租赁提取、离退休提取、大部分或完全丧劳提取、自愿缴存期满提取等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职工通过“一网通办”PC端或“随申办”移动端均可办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办事便利度。同时,个人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业务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通过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