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前期市高院与市公积金中心研究、磋商的基础上,近期双方联合印发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共8条,对市公积金中心协助法院办理查询、冻结、扣划、解冻住房公积金、法院支持市公积金中心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以及双方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完善联动机制等方面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

  为保障《若干意见》顺利施行,6月10日,市高院、市公积金中心召开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座谈会。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住房公积金执行工作高质量开展达成共识。

  《若干意见》的实施既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具体行动,也是市公积金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务实举措,通过强化协同、相互支持,切实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推动创造更高水平的府院合力成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附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