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上海第二耐火材料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4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第二耐火材料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涂光泽; 联系电话:021-22081028;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二座24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上海第二耐火材料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4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第二耐火材料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涂光泽; 联系电话:021-22081028;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二座24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