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崇本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10日指定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崇本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彭西妮;联系电话:54035228;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16楼光大律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崇本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10日指定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崇本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彭西妮;联系电话:54035228;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16楼光大律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