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裁定受理赛维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1月25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赛维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燕娜;联系电话:13391171725;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820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