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01月裁定受理上海富希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01月25日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富希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应当由管理人依法调查核实并公示。上海富希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尚丽红;联系电话:13512132417;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88号1008室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