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裁定受理金邦防火保温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1月11日指定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金邦防火保温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郝宗绪;联系电话:18018887922;联系地址:普陀区北石路400弄1号202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