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上海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3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黄庭坚;联系电话:20511629/1662139329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9日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上海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3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黄庭坚;联系电话:20511629/1662139329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