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贝森制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7日指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贝森制帽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施欣卓、叶欣怡;联系电话:021-23235169/021-23234863;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