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5日裁定受理上海富希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2日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富希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尚丽红;联系电话:13512132417;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788号1008 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