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裁定受理上海兆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兆品实业有限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应当由管理人依法调查核实并公示。上海兆品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高普修;联系电话:63525500,15921442160;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18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