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12月裁定受理上海永建录音器材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2日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永建录音器材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史捷;联系电话:15900477847;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1日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12月裁定受理上海永建录音器材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2月2日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永建录音器材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史捷;联系电话:15900477847;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