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2月17日依法受理上海领秀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领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为领秀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申报与该公司有关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领秀公司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邮寄到市公积金中心闵行区管理部(地址:都市路2988号2楼,邮编:201100),随信提交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