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法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法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法香公司破产管理人;201811514时整,将就核查债权表、审议财产管理法案等事宜在上海市龙漕路128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召开债权人会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徐汇区管理部(地址:肇嘉浜路6081楼)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