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市房管局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维修、更新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等帐目定期公布。对帐目不公布的,可以向市房管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