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公积金中心在常态化业务核查过程中发现,3名申请人涉嫌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全额追回骗提资金,同时将涉嫌使用虚假材料的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侦查,3名申请人使用的虚假材料均由丁某、叶某、梁某、胡某等同一伙“黑中介”伪造。该团伙以“小广告”寻找目标客户,通过伪造产证、自制虚假的贷款合同等材料,帮助客户违规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收取提取金额35%的手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丁某等4人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或者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中心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可处以罚款。同时可视情况通报其工作单位,将其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信息依法纳入征信系统,取消其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公积金中心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1.市公积金中心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请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切勿相信 “小广告”的虚假宣传,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咨询提取,警惕落入非法中介套路陷阱!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各类收费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信息,以免被“黑中介”无端收取高额“手续费”,造成财产损失、信息泄露等!

  3.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及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等正规渠道申请办理,或者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