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秘书处更名的通知

  

各处室、各区(县)管理部:

  经研究决定,综合秘书处更名为“办公室”,办公室职能如下:

  一、负责公文处理,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行政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它对上级部门的报告,审核以中心名义颁发的各种文稿;

    三、负责会务管理,做好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中心年度工作中明确的各处部重大任务的阶段性督办工作;

    五、负责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编制中心信息简报、新闻宣传及媒体联络工作;          

    七、负责向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上报行政重大事项,对外接待联络工作及联系管委会办公室工作;

    八、负责档案管理、中心重要印鉴管理、物品采购和发放、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用餐管理、文件印刷、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