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

本市住房公积金领域维稳工作的函

 

  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单位:

  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市综治办《关于岁末年初进一步加强社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委《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本市建设交通系统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本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函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维稳工作责任

  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本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维稳工作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业务受托单位对口部门的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同时确定一名维稳工作联络人,如遇负责人外出,由联络人代行维稳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安全维稳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受托单位于2月29日(周一)下班前将本单位维稳工作责任人、联络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过传真反馈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信访办)。

  二、加强日常排查,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适逢新年伊始,正值各类就业人员返沪高峰,公积金各服务窗口业务量可能大幅增加。各受托单位要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数量多、信息安全工作要求严、受社会关注程度高等特点,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每日加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领域安全稳定工作排查。排查重点包括:1.有无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客流密集情况;2.有无影响缴存者或贷款人利益的业务差错或风险漏洞存在;3.有无已经出现的因银行差错所致的公积金缴存者或借款人投诉、上访、传播各种不利或不真实信息存在;4.有无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安全稳定的信访,特别是可能的集访,扬言或曾有过极端行为的人员或事件;5.有无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安全问题;6.有无住房公积金舆情安全问题;7.有无市公积金中心收储的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项目以及相关租户的安全问题等。

  各受托单位自2月29日(周一)至全国“两会”结束之日,每日下班前将排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信访办)。排查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每日必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已经发生的差错要认真即刻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改。整改中需要市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协调的,报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信访办),由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信访办)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全国“两会”期间,各受托单位维稳工作负责人(联络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维稳工作能有效落实。

  三、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舆情监控与客流疏导

  各归集、贷款业务受托单位要针对近期出台的新业务政策,精心做好柜面宣导,耐心细致、及时高效地为群众做好政策解读与服务工作,避免因解释不清、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群众情绪激动和闹访、集访、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及其他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中心收储的各公租房、廉租房管理机构要做好相关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受托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处置与矛盾化解工作预案及住房公积金相关舆情监控,妥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突发情况。

  附件:1.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本市住房公积金领域维稳工作联系表

  2.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本市住房公积金领域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情况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