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

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区管理部:

  为进一步贯彻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相关要求和中心2017年行政工作计划部署,进一步做好本市住房公积金宣传,发挥政策影响导向、惠民宣传导向、诚信教育导向、违法震慑导向等舆论先导作用,凝聚社会正面共识,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公积金形象,为推动上海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就加强2017年住房公积金对外宣传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围绕国家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开展专题宣传。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住建部《“十三五”规划纲要》等重要政策文件实施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和发布,及时开展专题宣传,阐释国家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方向,对新调整政策进行解读和正面宣传,体现公积金政策口径、业务指导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二)围绕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宣传。以中心2017年行政工作计划25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切入点,深入挖掘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使用、风险管控、资金安全、制度建设、“窗口”服务、网上平台、系统构建、人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思路、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开展重点宣传。

  (三)围绕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开展多角度宣传。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制度功能剖析,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中低收入群体、进城务工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解决住房困难,保障职工基本自住住房消费,提高职工可支配收入,促进城市发展和人才高地建设,支持“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改革等方面的功能保障和积极作用。

  (四)围绕住房公积金服务开展多渠道宣传。主要包括服务网点信息、服务办理模式、业务办理流程、便民服务举措等。

  (五)做好舆情检测和应对工作。各处室对本部门业务相关的舆情进行监测,对在舆论监测和日常接待中发现有可能影响市公积金中心形象和工作的舆论事件,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同时报办公室,并根据中心领导要求及时进行化解和回应,及时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本市住房公积金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二、宣传载体

  (一)全国性报刊杂志。通过《中国建设报》等行业主流报刊、《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住房公积金专业杂志。

  (二)本市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上海电视台、《解放日报》《劳动报》等本地主流报刊媒体;占据上海微信影响力榜首的《新闻晨报》《彭湃新闻》等时事类公众号,《上海发布》《萌动上海》等政务类公众号,《上海头条》《魅力上海》等民生类公众号,《平安好房》《东地产》等楼市类公众号新媒体版面。

  (三)政府简报。市住建委的简报、专刊等,并借此途径向上级政府机关报送信息、专报等。

  (四)中心自媒体。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中心微信、微博、短信、《中心工作动态月刊》等信息平台,特别要利用好“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五)其他。如各服务网点的走马屏、公开宣传栏、新闻发布会、现场培训会等。

  三、宣传任务

  (一)《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专版、《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宣传任务。

  1.以中心名义或者发动中心干部员工每月向《中国建设报》投稿1篇,全年计划投稿不少于10篇,全年确保刊发6篇以上;

  2.以中心名义或者发动中心干部员工每季度向《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投稿1篇以上,全年计划投稿不少于4篇,确保刊发4篇以上。

  (二)《解放日报》《劳动报》等本地报刊宣传任务。

  主要结合中心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缴存、执法等工作进行版面宣传。

  (三)本市政府信息简报宣传任务。

  向委《信息简报》每月报送信息3篇以上,全年计划投稿不少于40篇。

  (四)本市新媒体及中心自媒体宣传任务。

  结合政策发布,每月通过“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1篇以上,集中宣传月不少于3篇,全年计划投稿15篇以上。同时视情向《新闻晨报》《彭湃新闻》《上海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推送。

  四、宣传计划

  全年宣传计划主要结合中心常规工作开展和重点工作部署进行,目的是促进中心整体工作运转和推进。办公室作为中心行政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发动、实施督办、联络上报等工作;互联网处负责中心自媒体刊登及维护;各业务部门及干部员工负责本部门稿件和素材的提供。宣传工作内容上主要分每年常规工作宣传和不同年度的重点工作宣传,宣传形式上主要为对外宣传。

  (一)常规宣传

  1.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宣传

  ●宣传要求:围绕年度报告发布,结合大数据,通过《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解放日报》《劳动报》及本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等的宣传,对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功能和积极作用进行全面宣传。

  ●时间安排:3月份

  ●责任分工:

  办公室:牵头做好稿件的汇总、整理、报送工作。

  运营处:提供相关数据、图表和文字材料。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刊登事宜。

  2.基数调整宣传

  ●宣传要求:(1)在上海电视台黄金段新闻栏目中播报本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新闻,同时配以图表和数据,体现公积金缴存和基数调整是职工可支配收入的增长;(2)在《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解放日报》《劳动报》、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等自媒体中刊登,结合大数据分析并配以图表,表明公积金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积极作用;(3)制作基数调整网上业务操作单片,设计形象化、通俗化流程图解,在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中刊登,在公积金服务窗口、银行柜面或结合公积金年度结存单一道发放,以操作的便利性来促进公积金的缴存;(4)在建行网点走马屏和中心网站首页进行滚动宣传,强化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权益、单位的责任、住房的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服务理念。

  ●时间安排:6-7月份

  ●责任分工:

  办公室:牵头推进落实宣传细化方案;协调各部门事宜;负责联系《中国建设报》、上海电视台等媒体;负责各部门宣传稿件的汇总及报送中心领导审批;负责落实建行走马屏事宜。

  运营处、归集处:提供相关数据、图表;

  归集处:优化基数调整服务流程,制作设计操作单片、图解;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刊登事宜。

  (二)围绕重点工作宣传

  1. 提取审核通知和缴存、提取、贷款三个办法征求意见宣传

  ●宣传要求:围绕三个办法征求社会意见、提取审核通知的发布可能引起的社会反响和评论,通过《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及《解放日报》《劳动报》、本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进行正面政策解释和宣传疏导。

  ●时间安排:2-3月份

  ●责任分工:

  办公室、法规风管处:共同牵头做好稿件的汇总、整理、报送工作。

  运营处、归集处、贷款处:提供相关数据、图表和文字材料(运营处负责数据)。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刊登事宜。

  2.打击骗套取宣传

  ●宣传要求:针对骗提套取现象,配合防范和打击骗套取工作,通过《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及《解放日报》《劳动报》、本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的宣传,形成立体式防范骗提套取宣传氛围。

  ●时间安排:4月份

  ●责任分工:

  办公室:牵头做好稿件的汇总、整理、报送工作。

  执法处:提供相关数据、图表和文字材料。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中刊登事宜。

  3. 缴存、提取、贷款三个办法征求意见发布宣传

  ●宣传要求:围绕三个办法发布,可能引起的社会反响和评论,通过《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及《解放日报》《劳动报》、本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进行正面政策解释和宣传疏导。

  ●时间安排:4月份

  ●责任分工:

  办公室、法规风管处:共同牵头做好稿件的汇总、整理、报送工作。

  运营处、归集处、贷款处:提供相关数据、图表和文字材料(运营处负责数据)。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刊登事宜。

  4.缴存情况执法检查

  ●宣传要求:通过在《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及《解放日报》《劳动报》、本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宣传,促进单位主动缴存的意识。

  ●时间安排:8月份

  ●责任分工:

  办公室:牵头做好稿件的汇总、整理、报送工作。

  执法处:提供相关数据、图表和文字材料。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中刊登事宜。

  5.缴存情况审计

  ●宣传要求:通过《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流报刊及《解放日报》《劳动报》、本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等对缴存情况审计的宣传,促进单位缴存和扩覆工作。

  ●时间安排:9-11月份

  ●责任分工:

  办公室:牵头做好稿件的汇总、整理、报送工作。

  执法处:提供相关数据、图表和文字材料。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中刊登事宜。

  6.新《条例》、国家及本市相关政策出台配套宣传

  ●宣传要求:通过在《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等行业报刊、《解放日报》《劳动报》及本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海公积金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等进行对《条例》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做好政策导向性宣传和正面解释,并穿插专家、学者对公积金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住房消费的金融体系等方面积极作用的专稿和评价。在上海电视台、电台策划1-2档专题宣传普及节目,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对公积金缴存职工范围确定、提取渠道拓展、贷款支持职工购房、提高服务水平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增强社会对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惠民性、便民性和贡献度的认识,达到“以用促缴”的作用。

  ●时间安排:视政策发布情况而定

  ●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与专家、媒体的沟通对接及相关事务协调;负责各部门宣传稿件的初审、汇总及报送中心领导审批;经费预算与执行;

  法规风管处:负责对《条例》的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归集处:负责联系建行柜面发放相关材料;

  服务处:协调各管理部做好材料发放及相关服务工作;

  互联网处:负责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自媒体中刊登《条例》及相关数据分析。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由中心领导挂帅,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各处室、各管理部负责人是本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基础稿件,确保宣传工作实效。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运营核算和信息处、执法监督处等主要宣传业务处室应对本部门全年宣传推进工作制订计划、形成表格,送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报送责任机制。对中心领导赴住建部、市政府、外单位召开会议的,由陪同的部门根据业务类别负责宣传信息的编写和报送;对中心领导主持召开的中心年度、季度干部会议和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和信息的报送;对中心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和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由相关部门根据业务类别负责会议记录和信息的报送;管理部做好本区域本部门的相关信息报送。办公室做好稿件改编、督办统计、宣传联络以及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宣传考核工作。

  中心信息宣传采取内部报送和外部报送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通过中心OA系统“信息发布”,向中心办公室报送宣传信息稿,办公室报送中心领导审定后发中心OA系统平台。对有进一步提升价值的稿件,办公室将进行专题深入调研,联合报送部门对稿件进行调整、完善、整理,报经中心领导审定后向中心网站、上海公积金微信等自媒体及《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解放日报》《劳动报》等国家和本市媒体进行投稿。同时鼓励个人向《中国建设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研究性报刊杂志投稿,个人投稿前报办公室报中心领导审核。

  (三)建立信息工作定期统计和年终考核评价机制。2017年将宣传报道的绩效作为各部门年终考评重要事项之一,各部门报送稿件要立足中心实际、立足工作岗位,确保稿件数量和质量。每部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篇稿件。办公室每月将对各部门信息投稿和刊发情况进行统计,并在OA系统中予以公布,年终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奖惩评价。中心将对优秀稿件作者实行适当奖励,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

  六、经费预算

  本次公积金宣传活动经费共25万元,其中单片制作、印刷资料费10万元,媒体投放费用15万元(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版面费用)。

  

  附件:1.2017年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计划推进表

  2.部门2017年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计划推进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