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为借款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并应提供借款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关系证明。借款人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已婚人士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台湾已婚人士可提供台湾身份证(见背面家庭成员明细)。境外登记婚姻的,应当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外文版本的,应当提供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公积金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

4、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保证担保贷款借款人需提供担保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若遗失需填写相关申明。若提前结清贷款且申请担保费退还的,另需提供借款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6、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服务方式:

1纯公积金贷款:

线下:

2020年8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原贷款放款银行网点、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贷款业务网点;

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贷款:原贷款受理网点。

办理流程:

贷款结清——从贷款银行领取结清证明(仅2020年8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需要)——致电62866677预约调取《不动产登记证明》——领取抵押权注销资料——至交易中心注销抵押权登记。

线上:

2021年11月30日起结清的纯公积金抵押贷款将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发起抵押注销。借款人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小程序相关页面查询本人不动产抵押状况。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抵押注销失败的,仍可按照线下抵押注销业务流程办理。

2组合贷款:

具体流程请咨询原贷款银行。

五、到场人员:

借款人。如有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办理时限:

1、纯公积金贷款:预约调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超过7个工作日;网点领取抵押权注销资料当场办结。

2、组合贷款:以银行约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