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名称”、“法人资格”、“法人类别”、“单位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变更时。

二、申请材料:

1.单位修改“单位名称”、“法人资格”、“法人类别”、“单位性质”等信息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应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登记表》。

2.单位修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信息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信息修改情况说明。

三、服务方式:

线下:

1.单位修改“单位名称”、 “法人资格”、“法人类别”、“单位性质”等信息: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修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一网通办”PC端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