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之年。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畅通主动公开渠道,提高政策解读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多措并举共促住房公积金服务再升级,让住房公积金便民利企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
(一)以公开助力住房公积金政务提质增效
一是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2022年,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及时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共计9条。其中,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4条,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缴存、使用等方面规定。公开市公积金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5条,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的具体办理规定。
二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开质量。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机制,按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有效期至2023年末的8件规范性文件纳入修订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跟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和市公积金中心依法行政;严格按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公开流程,及时完成新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外网发布工作,以及撤下或修改外网发布渠道失效或调整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按时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30日、31日分别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劳动报》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本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
四是推进年度报告全面解读。《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后,市公积金中心在微信公众号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分析上海住房公积金发展主要指标情况,详细解读上海住房公积金主动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加强制度供给保障;加速推进智慧服务,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进规范管理科技赋能,探索数字化转型道路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五是做好财政信息和人员招录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统一部署,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和“中国上海”网站公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预算》。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市公积金中心参加了上海市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按照招聘流程,招聘简章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相关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六是做好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规定及时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理决定274件,其中涉及单位补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为223条,涉及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提责退)的为51条。
(二)以公开助力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提升
一是努力释放疫情期间主动公开的乘数效应。因时制宜回应民生关切。在今年上海疫情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降低疫情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市公积金中心结合防疫形势动态研判,打破常规,及时调整汇缴、使用等政策,并发布《2022年4月住房公积金单位委托扣款业务指定扣款日调整的温馨提示》、《关于实施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有关措施和4月提取还贷计划安排的通知》、《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性措施。关注舆情及时化解矛盾。封闭管理期间,市公积金中心建立舆情收集与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12329热线、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以及各区管理部等舆情渠道畅通,每天收集汇总、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化解各类矛盾诉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5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2〕5号)。同步,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问答,第一时间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在持续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同时,尽力做好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与既有政策的衔接工作。
二是主动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聚合线上线下宣传优势,进行全方位多角度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宣传;聚焦惠民新政,充分借助加装电梯提取、租赁提取、长三角离退休提取等使用政策调整和便民举措出台时机,主动开展宣传,并通过主流媒体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追踪报道;主动对焦与缴存单位、职工息息相关的日常高频业务,制作并发布图文或视频宣传材料,推动直观高效办理。
三是积极探寻主动服务切入口。市公积金中心借助市大数据中心平台资源,探索“政策找人”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的主动化、精准化水平。退休人员消息推送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向近20万名职工推送短信5次,通过“随申办”渠道图文推送2次,10月起结合“免申即享”服务开展消息推送工作,借助与市人社的信息共享实现服务前置,累计推送符合“免申即享”条件退休职工34.67万人。从首次退休消息推送工作开展至2022年末,退休消息推送职工中1.6万人进行了退休提取,提取总金额近6亿元。账户封存满半年人员消息推送方面,2022年向约60万名职工进行了短信推送以及“随申办”渠道的图文推送。消息推送后共计有近22万人办理销户提取,提取资金超25亿元。
四是切实加强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对外发布住房公积金信息1860条。在新媒体渠道方面,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64条,总阅读量1919.69万,关注人数突破642.12万。为进一步提高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对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升级后的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布局更简洁、结构更清晰,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服务更精准。同时为提高缴存单位、职工办事的满意度和方便度,市公积金中心简化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流程,升级后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改为在线填写方式,增加网上申请件办理进度查询及撤回功能。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共处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目前均已答复办结。
(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市公积金中心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公开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信息公开部门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推进多部门沟通协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3 | 2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 | — | — | — | —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 — | — | — | —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 —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 | — | — | —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 | — | — | — | —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 — | — | — | — | 0 | ||
3.其他 | 1 | — | — | — | — | — | 1 | ||
(七)总计 | 3 | — | — | — | — | —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在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认识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3年,市公积金中心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一是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市公积金中心公开质量;二是结合市公积金中心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加强培训实效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