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废止和失效一批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沪府令[2010]26号文)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对1991年至2012年期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