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静安区管理部将从汉中路120号2楼迁至静安区梅园路116号1楼。现定于2024年6月28日搬迁,自2024年6月28日起暂停对外受理业务。

  2024年7月1日起在新址(静安区梅园路116号1楼)对外受理业务,原址(汉中路120号2楼)同时停止对外受理业务,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