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从2018年12月14日起,单位在与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定《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委托协议》,并由开户行在人民银行开通该项业务功能后,无需再至建行柜面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网上汇补缴业务授权书》。单位直接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中完成《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协议》签约,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