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示
 

  1.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1号)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含)起,职工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如需了解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可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www.shzfzl.gov.cn)查询或拨打962269咨询。

  如需了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相关政策,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官方微信查询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

  如对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相关政策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或12329服务热线提交。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