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示

新江湾尚景园承租户:

    根据产权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新江湾尚景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的函》的内容,对新江湾尚景园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进行了略微上调,并已报送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备案,此次租赁价格有效时间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新江湾尚景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2014年5月8日